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热烈祝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委托我司对其声学实验室进行整体设计

更新日期: 2020-04-21 03:37:49

 

概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确保提供精准的声学服务和测试能力,特委托我司依据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结合现场环境噪声状况做整体声学设计。
一、设计要求
1、隔声实验室(含空气声隔声发生室和空气声隔声接收室);
2、混响室;
3、控制室(含样品暂存室)。
二、依据标准
(1)GB/T 19889.1-2005《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部分: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 测试设施要求》;
(2)GB/T 19889.2-2005《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2部分:数据精密度的确定、验证和应用》;
(3)GB/T 19889.3-2005《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4)GB/T 20247-2006《声学 混响室吸声测量》;
(5)GB/T 6881.1-2002《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室精密法》;
(6)GB/T 8485-2008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标准》;
(7)JJF 1143-2006《混响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
(8)ISO 354-2003《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sound absorption in a reverberation room》。
三、主要指标
1、对隔声实验室,室内低频混响时间T(S)满足1s≤T≤2(V/50)⅔s,其中V为室内容积,单位m³。
2、对混响室,混响时间满足T60>V/s,室内表面吸声系数α<0.06,声场均匀性:100Hz≤f⅓octave≤3.5Hz时,Sm≤3dB;f⅓octave≥400Hz时,Sm≤1.5dB。
3、满足双方约定的室内本底噪声值Lgn(A)、尺寸等其他相关细节。

更多具体内容欢迎来电咨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我司更多动态。